关于印发《小企业执行〈小企业会计准则〉有关问题衔接规定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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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 原文链接

财会[2012]20号

国务院有关部委、有关直属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财政部驻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:

为做好小企业执行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衔接工作,现将《小企业执行〈小企业会计准则〉有关问题衔接规定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

附件:小企业执行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有关问题衔接规定

财  政  部

2012年10月29日